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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排序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24浏览次数:555

公正客观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等作出综合评价,根据《南通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通大人〔2018〕号)及《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办法:

1.校内教育学、心理学学科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组成面试答辩、推荐排序专家库。

2.在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见证下,由校特邀监察员从专家库中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顺序,现场依次通知相应专家,最终确定5-7名人员作为面试答辩、推荐排序专家。

3.为确保排序的公平公正,原则上当年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二级学科需有教授代表参加面试答辩、推荐排序。

4.推荐程序。专家组对具备资格人员组织面试答辩。根据民意测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质量考核、岗位工作需要等情况,公正客观地对申报人员师德、知识结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学科建设业绩、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等作出综合评价,并按申报系列对申报人员排序。

5.推荐排序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