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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南通大学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采集工作暨报送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626

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7号)文件要求,做好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录入工作,全面推进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效预测实验室管理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近日将启动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采集工作,请各学院(系、中心)先做好“南通大学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的信息采集,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到的系统模块:实验室专兼职人员信息、实验开放记录、实验开课记录(该模块数据的录入具有实时性,不可跨学期补录)。

2.根据实验室基本信息变动和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情况,及时对系统中的相关模块进行数据更新。

3.本次学校采集数据,只有通过与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检测确认无误后才能上报,所以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4. 信息采集的时间范围:2018-2019学年度(2018年9月1日—2019年6月30日)。

5. 学校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截止日期:2019年7月1日前。

6. “南通大学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210.29.65.148/,登录账号为教师人事工号,如遇问题请咨询各实验中心主任或管理人员。

请各学院(系、中心)予以重视,安排专人统计,学院领导监管,对上述模块中的数据严格审核,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数据上报教育部工作由教务处完成。教务处将时时跟踪,配合学院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请各学院(系、中心)于6月17日(周一)下午4点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至sjjxk@ntu.edu.cn

联系人:潘虹 孔庆明,联系电话:85012072。


附件1:教高司函〔2019〕27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扫描版.pdf

附件2:南通大学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员信息表.xlsx



质量管理处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