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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之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7浏览次数:1167

各拟申请2019年上半年答辩的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将启动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 2019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工作程序(一)学位论文盲审审核

1.学位论文盲审实行个人申请制,拟申请研究生学位研究生须在3月14日上午下班之前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http://yjsgl.ntu.edu.cn/)(系统于3月13日开放),在线填写、确认并打印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表。答辩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将《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表》和学位论文稿纸质本一份(无需胶装,简装即可),于3月14日下午下班前送交,同等学力研究生送交学院18#914室戎老师,全日制研究生由学委收齐送18#1027室徐老师。

2.请各学科(专业)于3月20日前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二)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1.3月25日上午下班前同等学力研究生将预答辩修改后论文电子稿以“教育科学学院_学号_姓名”进行命名(例如:教育科学学院_学号_张三)发送至QQ邮箱476776831@qq.com。全日制研究生由学委负责收齐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论文电子稿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研究生本人负责将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及检测报告反馈给导师。

(三)学位论文抽检程序

1. 3月26日-4月1日期间申请人须通过“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系统”(http://yjslw.ntu.edu.cn/)上传待盲审学位论文,并填写学位论文信息。

2.待盲审学位论文不得在封面、页眉页脚、致谢、正文、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作者自述以及其他地方出现作者或导师或学校的任何信息。逾期未上传学位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三、注意事项

1.按照各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2.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经双盲外审后,如需复审或修改、重新撰写后再次盲审的,其费用由申请人按规定标准自理(通大学位〔2017〕22号文件)。

教育科学学院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