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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_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5浏览次数:523

各学院(系、中心):

为科学、合理使用学校建设资金,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系、中心)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需求,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本次教学仪器设备计划以专业实验室建设更新添加”和“公共教学设施配备”三大类项目的形式组织申报。

1、“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是指为满足专业实验建设需要配置的仪器设备。

2、“更新添加”项目:是指因老化、淘汰而报废的仪器设备增补,或因学生数增加,现有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能满足基本教学需求而需要增添的仪器设备。

3“公共教学设施配备”项目:是指体育场馆、计算机公共实验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教学场所因仪器设备老化、淘汰而报废的增补,或因现有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能满足基本教学需求而需要增添的仪器设备。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系、中心)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对照上述三个项目分类,详细、准确填报《南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表》(附件123)。“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按专业实验室建设需求单独申报;“更新添加”、“公共教学设施配备”项目由学院(系、中心)分项目汇总申报。

2、申请表中课程名称、实验时数、实验项目名称等须与教务处2014年八月编印的《南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相一致(培养计划有调整的,须附教务处批复)。

3、所有新增实验项目须提供相应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4、专业实验室建设分年度逐步实施,本次申报限于2016年度因本专业教学需要的仪器设备(可与其他专业共享的除外)。

5、单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论证,并填写《南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4)。

6、所有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请在现有教学用房和水电等配套设施允许条件内申报。

三、时间要求

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系、中心)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31日前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将各类《南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表》及《南通大学仪器设备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sysgl@ntu.edu.cn邮箱。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恕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陈美玲,李冰,联系电话:85012136

附件:

附件1_南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表(专业实验室项目).doc

附件2_南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表(更新添加项目).doc

附件3_南通大学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表(公共教学项目).doc

附件4_南通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