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
总名额: 8
各学科专业分配如下:应用心理学专业 4 名;教育技术学专业4 名
二、申请报名条件
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要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有学术行为不端及弄虚作假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三年综合测评分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1/3
3. 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优良,冲抵前成绩不能有不及格;
4.英语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
5.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1.学校网报系统(http://210.29.67.7/zsgl/tmzggl,推免生申请)开放与关闭时间:
9月10日18:00——9月24日12:00
2.书面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9月24日15:00之前
受理地点:啬园校区 18号楼 1023室
四、推免生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学校制定的推荐条件和本学院申请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1.根据学生综合测评前三年平均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方法,依据专业推免名额依次进行推荐。
2.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因为时间节点问题没有计入当学年综合测评的,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通过的,可以申请按照学校和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补录加分后,再计算三年的综合测评前三年平均成绩。
3.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在素质综合测评中已经加分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鉴定通过者按照原测评成绩计算;审核鉴定不通过者重新进行测评计分。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陈炜、朱丹
成员:徐红波、沈永江、许铁梅、姜永杰、丁兵
咨询、申诉电话:55003203
六、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0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