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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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系、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实验教学任务,保证本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系、中心)根据教务处下达的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做好以下实验教学工作:

    1.抓紧落实本学期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场地,确保实验教学按时进行,并按照我处上学期《关于做好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2016年1月13日)》要求,做好《南通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附件1)的填报工作,于3月4日前将电子文档上传至各实验中心网站,相关部门将根据安排表的内容对实验教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需要到异校区开展实验教学的,请实验承担学院(系、中心)将班级、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南通大学学生实验用车安排表》(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ntu.edu.cn,同时电话确认,以便及时安排接送车辆。所有用车申请须提前三天通知,以免延误用车安排。

    3.按照学校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对实验室环境及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整洁卫生,水电到位,仪器设备正常运转。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傅怀梁,联系电话:85012072。

    附件:

    附件1:南通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xls

    附件2:南通大学学生实验用车安排表.xls





    教务处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