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修订)》(通大学〔2024〕33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教育科
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予以公示.
附件一: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026修订版)(2023级学生适用)
附件一: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6修订版)(2024级学生及以后适用)
公示时间:3月26日——3月30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黄海,联系电话:55003225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