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为做好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人数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1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1 |
040105 | 学前教育学 | 1 |
040106 | 高等教育学 | 1 |
040108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1 |
040110 | 教育技术学 | 1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2 |
045115 | 小学教育(语文教育) | 2 |
小学教育(数学教育) | 1 | |
小学教育(英语教育) | 1 | |
045118 | 学前教育 | 4 |
045400 | 应用心理 | 4 |
合计 | 20 |
注:具体人数根据学生报名情况酌情适当调整。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欢迎具有外校推免资格的学生报名我院相关专业;
2.教育学及其相关专业学生,并且满足填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英语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
4.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复试
1.复试形式和内容
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面试时间每人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家当场打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该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地点: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为准。
4.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四、拟录取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咨询、申诉电话:0513-55003212。
六、其他事项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