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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11 教科院网站信息员 管理员 来源: 教科院网站信息员

学科、导师、研究生

根据《南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通大学位〔2017〕19号,以下简称细则)和《南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通大学位〔2020〕15号),现将2024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和材料归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由申请人于5月11-30日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和论文评阅结果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答辩资格审查、学生答辩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应准备好各项材料,认真做好答辩记录,相关表格详见附件一。学位论文答辩时间5月25日-6月6日,具体时间待通知,有什么特殊情况的需要提前报备

二、学位申请

(一)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登录系统进行学位基本信息填报和学位申请,导师和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申请博士、学术学位硕士学位人员请勾选符合《南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通大学位〔2020〕15号)要求的成果,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南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6月20日前登录系统上传论文最终版。

三、归档材料

1.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须按照学校档案馆、图书馆的要求提交归档材料及学位论文(另行通知),学位申请书从系统中导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督促和审核工作。

2.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须将修改后的论文最终版上传学校图书馆(上传版本为PDF格式,具体上传时间另行通知)。上传学校图书馆和归档学校档案馆之前,学院将组织对部分论文有重点地抽查进行再次查重申请学位人员确保上传的论文与留档的纸质版论文一致,以便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和教育部学位中心抽检使用。

学位材料归档另行通知。

 

 

附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相关表格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相关表格.zip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